壹、計畫目的
本計畫旨在延續推動友善消費環境,透過店面空間及品牌形象設計改造,輔導在地店家創造更具包容性、便利性及在地文化特色之營業空間,以助其滿足多元客群需求與提升品牌形象,展現其商業潛力。藉由優化成果與宣傳加值,進而強化觀光熱潮,共同展現屬於彰化風土、文化的特色性及友善城市精神。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執行單位:地平線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專案工作小組)
參、申請說明
一、報名資格
(一)於彰化縣內,依法登記營業,並設有實體店面者,不含無對外營業空間之工作室、純網路商店或其他非實體店面型態之單位
(二)具彰化友善店家資格者或已提出「114年度彰化友善店家」申請者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友善店家資格要求
凡尚未具備「彰化友善店家」資格之店家,應於提交本案計畫書時一併檢附申請「114彰化友善店家」之證明(如:報名完成通知信件截圖)。此項將納入審查評分與補助核定依據。
(二)申請人如於本年度已獲彰化縣政府(含其所屬機關、附屬機關、行政法人及其捐助之財團法人)等補助資格者,不得重複申請本案補助
(三)申請改造之空間須為合法建築使用空間,不補助違法增建、佔用騎樓等不符規範之改造項目
(四)執行計畫如有變更計畫之必要時,應於計畫完成日前報彰化縣政府同意後始得變更
肆、報名與收件辦法
一、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填寫「114年度彰化友善店家店面空間優化輔導補助」
線上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EoajEqcprLWENUUA7。
(二)掛號郵寄:請至活動官網下載「114年度彰化友善店家店面空間優化輔導補助-店家計畫書」,填妥後掛號郵寄至500彰化縣彰化市華山路37號9F之3B「店面設計工作小組 收」,郵寄者以收件截止當日郵戳為憑。
二、收件截止:11月20日下午5點整,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補件原則:如資料不齊或填寫不完全,將由專案工作小組通知於限期補件。逾期未補正或補件不完整者,視同未完成申請,須重新提出。
四、資料處理與保密原則:報名資料不予退還,將交由主辦單位銷毀,請自行備份。
伍、審查流程
一、 資格審查
(一) 由專案工作小組針對申請資格、資料完整性審核報名資料,並以Email或電話通知「報名結果」。
(二) 資料填寫如有缺漏情形,經專案工作小組Email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完成視同棄權。
二、 計畫審查
(一) 於收件截止日後,評審委員將依據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
(二) 通過書面初審之申請案,由主辦單位召開審查會議,召集2位設計相關領域專家及1位府內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複審,並核予補助金額。
陸、計畫審查標準
計畫審查評分項目及評分權重如下:評分項目 | 評分標準 | 權重 |
---|---|---|
計畫構想 |
評估提案是否以「通用設計」原則為導向,充分考量所有顧客的多元需求,以營造更具包容性、便利性的友善商業服務空間 |
20分 |
設計亮點 |
檢視空間改造構想是否具備創意、美學價值及在地文化特色(如運用在地產業或元素)。 |
25分 |
品牌發展 |
評估改造後能否強化品牌識別與形象,進一步提升整體品牌價值、市場辨識度及未來行銷延伸性。 |
20分 |
預期效益 |
評估改造後對於品牌塑造、友善服務接待、客群拓展等,是否有具明確效益與可衡量成果。 |
25分 |
自籌與執行能力 |
審查申請單位之自籌資源與團隊執行能量,是否能依期程與預算完成計畫各階段任務。 |
10分 |
合計 |
100分 |
※加分項目說明:可提出以下相關項目之證明,請於申請時於附件中一併提出,如超過收件截止日恕不提供補件。
評分項目 | 評分標準 | 權重 |
---|---|---|
加分項目 |
曾經配合政府政策具體措施(如:2025彰化GO購、台灣設計展等) |
3分 |
提供多元數位支付(如:信用卡、行動支付、行動銀行轉帳等) |
2分 |
|
合計 |
5分 |
評分項目及加分項目分數加總達70分以上店家,方符合補助資格。
柒、計畫申請及審查期程
本計畫遴選方式將依序申請報名、計畫審查(初審及複審)、實地輔導、成果審查進行,各項時程可能因作業流程有提前或延遲情況,如下說明:項目 | 日期 | 階段內容概要/th> | |
---|---|---|---|
申請報名 |
即日起至11/20(四) |
受理符合資格之店家提出申請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
|
資格審查 |
隨到隨審 |
由專案工作小組針對申請資格、資料完整性審查,並透過Email通知報名結果。 |
|
計畫審查 |
初審 |
11月下旬 |
由評審委員進行初步書面審查。 |
複審 |
12月上旬 |
由主辦單位召開審查會議,遴選出具潛力之申請案,並核予補助金額。 |
|
結果公告 |
12月中旬 |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活動官網,將一併公告須修正計畫進行補件之名單及複查事宜。 |
|
實地輔導 |
115/2/13(五)前 |
輔導團隊實地訪查店面空間,提供設計與施工建議,並追蹤執行進度,確保改造品質。 |
|
成果審查 |
115/2/23(一) |
店家須繳交成果報告書及核銷資料予專案工作小組,包含紀錄照片、經費明細與核銷文件,以故事性方式說明改造動機、過程與成果。 |
捌、補助範圍
一、補助額度
(一)114年度本案總補助金額新台幣364萬元。
(二)每一案最高補助5萬元,補助金額以總改造經費之50%為上限,其餘經費需由申請店家自行籌付,店家可依據實際需求提高自籌經費。
(三)實際支出經費不得低於計畫書預算經費;若實際支出總經費低於計畫書預算總經費,核發補助經費將按比例刪減。
(四)補助款涵蓋設計費及設計後實作費用,各項補助額度上限說明如下。
二、補助科目範疇
本次設計改造計畫補助重點,聚焦於強化店家友善空間與形象美感,並透過本次設計改造,滿足多元客群需求,並展現在地文化特色與友善價值的場域氛圍。補助範圍分做二大面向,友善空間優化升級、品牌識別優化,說明如下:
補助範疇 | 細項名稱 | 舉例說明(以下皆包含但不限於) |
單項補助上限金額 |
---|---|---|---|
友善空間 |
出入口動線無礙優化 |
出入口無障礙優化(如無障礙斜坡、門檻調整與標示規劃,確保顧客皆能安全順暢進出)。 |
1萬元 |
空間改造 |
針對整體空間布局進行改造,涵蓋品牌牆面、展示區、座位區、候位區、櫃台、樓梯等進行優化。 |
2萬元 |
|
品牌識別 |
招牌及門面 |
店面主副招牌、導引牌、櫥窗設計、門面美化等,提升店面質感與辨識度。 |
4萬元 |
識別圖像 |
品牌視覺識別系統的整體規劃,如品牌LOGO、名片、菜單、價位表等設計。 |
2萬元 |
|
燈光氛圍 |
營造空間氛圍與美學的燈光設計,如投射燈、氛圍燈、軌道燈等情境光源配置(不含基本照明)。 |
2萬元 |
※不補助項目(以下項目原則上不列入補助):
- 結構工程、隔間牆敲除、增建工程等大型施工
- 冷氣、排煙、排水等機電設備工程
- 純購置商業用途設備(如咖啡機、冰箱等非裝修類設備)
- 無法明確對應設計成果之材料購買費用(如大宗建材或未施工之備品)
三、請領補助款程序:
請至活動官網下載「成果報告書」及「核銷資料」文件,請於成果報告繳交截止日前,備妥以下文件資料,完成填寫後進行以下核銷程序:
(一)電子檔繳交 | ||
---|---|---|
繳交 |
1.成果報告書(格式限pdf檔) |
1份 |
2.執行成果照(格式限橫式jpg或png檔) |
5張(含)以上 |
|
說明 |
請將以上資料按規定格式寄至專案工作小組信箱並來電確認資料無誤。 |
|
||
繳交 |
1.成果報告書 |
1份 |
2.核銷資料 |
1份 |
|
說明 |
請於成果報告繳交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備妥以上文件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500彰化縣彰化市華山路37號9F之3B |
※請款及核銷注意事項:
上述應備文件均以A4紙張直式橫打(或手寫),並請依序放妥,以裝訂成冊為原則,避免缺件或影響核銷時效。
玖、資格撤銷及考核機制
一、資格撤銷機制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自事實發生日起撤銷申請補助資格,並得視情況不予補助:
(一)未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及期程執行,但經主辦單位核准變更者不在此限。
(二)改造內容與提案計畫不符。
(三)檢具之證明文件係偽造或變造。
(四)規避、妨礙或拒絕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驗。
(五)違反本計畫簡章或其他相關規定之情形,例如:改造空間非合法建築、重複領取其他補助等。
二、考核機制
(一)本計畫將於核定補助後1年內不定期至現場確認維護管理情形,受補助店家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訪視,倘有上開情形,店家則於未來3年內無法申請主辦單位相關補助計畫。
玖、聯絡方式
一、114彰化友善店家店面設計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04-7060727 #601施小姐(上班日9:00-12:00、13:00-17:00)
聯絡地址:彰化縣彰化市華山路37號9F之3B
電子信箱:114changhua.design@gmail.com
二、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聯絡電話:04-7532176 劉小姐(上班日9:00-12:00、13:00-17:00)